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是指经营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资格(危险品除外)。
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是指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销售代理资格(危险品除外)。
销售代理资格条件
1、依法取得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从事一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其实缴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从事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其实缴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申请民用航空运输一类空运销售代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1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开办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包括申请的理由,预计三年的业务量及所具备的条件)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
3 | 企业投资方签订的股东投资协议及各股东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4 | 企业章程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5 |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
6 | 民航运输销售代理相应岗位国际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三人以上,需审核原件) |
7 | 电信设备和营业设施清单及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包括详细地址、办公营业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场所内外照片,申请货运销售代理资格,还应提供货物仓储场所证明文件 |
8 |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代理人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
9 | 经济担保证明文件(含担保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 |
10 | 同时从事国内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应提供民航运输二类空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
11 | 服务质量承诺书 |
12 |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
13 | 其它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