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民航奥运服务保障年”工作,贯彻落实民航总局奥运会保障实施方案中“督促协会搞好对销售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及李家祥局长报告中“在全行业开展‘奥运安全、正常、优质服务年’”讲话精神,结合奥运整体要求,进一步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的经营秩序,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决定,自2008年4月至6月期间,开展以北京、天津、上海、秦皇岛、青岛、沈阳等涉奥城市为重点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规范合法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违法经营主体和违规销售行为,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营造良好的奥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经营秩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齐心协力做好奥运会航空运输保障工作”,以整顿各涉奥城市航空运输销售代理经营秩序、规范销售代理企业对外宣传用语和宣传标识为主线,深入贯彻民航总局领导的讲话精神,走和谐健康发展之路,进一步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销售代理市场发展环境,通过企业自查、协会检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销售代理企业的权益,推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健康发展;推进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加强销售代理行业的诚信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提升销售代理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提高销售代理行业的整体素质,努力实现民航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范围 以北京、天津、上海、秦皇岛、青岛、沈阳等涉奥城市为重点,进而对全国范围内的国内、国际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进行整顿。
三、达到目标 通过整顿活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销售代理企业的权益;树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良好的市场形象;增强国内外旅客对机票销售经营主体的感官识别,加强外界对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质认可机构的认识;净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营造良好的奥运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环境。奥运期间,力争各销售代理企业无重大的旅客或货主投诉事件。
四、整顿内容
1、维护合法销售代理企业的权益 对于无照经营、无证经营的销售主体,一经发现或被举报,联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坚决予以取缔,以保护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环境,净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
2、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牌照 为加强协会对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市场管理,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悬挂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统一颁发的指定销售代理人认证牌照。
3、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标识 为方便国内外旅客购买机票,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标识,代理企业经营场所和宣传资料统一规范使用本公司和中国航协标识,并在服务场所公布有中国航协服务监督电话95167,颜色统一为白底蓝字或蓝底镂空白字,中国航协标志颜色以代表天空的蓝色为基本色(标准色:蓝:100 红:70 蓝:70 红:15),不得使用含有“中国民航”或“XX航空公司”字样的宣传用语,力求使各销售代理企业的室外宣传更加规范
4、规范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行为 各销售代理企业要合法经营,企业窗口工作人员着企业统一制服,并佩带胸牌,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服务,前台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可以用英语与旅客进行沟通,以满足奥运期间国内外旅客的需求;销售代理企业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机票经营场所要有醒目的旅客运输须知、航空航线图以及提示旅客的其他必要说明;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各种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无转借经营资质、无虚开票证、使用假行程单、恶意挂起其他代理人票号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在营业场所一律张贴危险品宣传画,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危险品安全运输的教育和培训,掌握辩识危险品的技能,并向货主做好危险品运输的宣传教育工作。货运销售代理企业收运各种奥运比赛用具需与航空作好沟通和联系,确认机型仓位并严格执行货物运输操作规程。货运销售代理企业在营业场所一律张贴危险品宣传画,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危险品安全运输的教育和培训,掌握辩识危险品的技能,并向货主做好危险品运输的宣传教育工作。货运销售代理企业收运各种奥运比赛用具需与航空作好沟通和联系,确认机型仓位并严格执行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5、其他不符合民航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份) 各销售代理企业应根据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出本企业的落实办法,并按照整治规定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5月份) 由中国航协各地区代表处,在民航地区管理局的领导下,组成检查组,对北京及其他6个涉奥城市、各省市的销售代理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发现仍有不符合规定的销售代理企业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销售代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质量差、业务水平欠缺等问题,进行跟踪检查。 检查方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普遍查与重点查相结合,查硬件设施与查服务质量相结合,整顿活动与年度年检相结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6月份) 综合分类和分析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对于优秀的销售代理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同时对于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销售代理企业则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决定是否保留其销售代理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局机关、各地区管理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市场整治的具体组织、工作安排、日常协调、监督检查以及重大事件的督导查处等工作。特邀各地区管理局市场监察员指导此次整治工作,同时邀请各省市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为联合执法检查机构,共同完成本次整治活动。
七、几点要求
1、此次整治活动涉及到中国人民的百年奥运大事,各单位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选派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实施。
2、各销售代理企业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3、整治办公室要认真扎实做好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加强与工商、公安部门的联合协作,共同治理整顿违法经营行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整治查处效率。
4、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发动销售代理企业共同参与,逐步建立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法违规的单位进行曝光。同时从销售代理企业中聘请一定数量、有责任心的信息联络员,从消费者或群众中聘请关心民航、热心服务、客观公正的市场义务监督员,建立联络制度,及时收集行业内外的各类信息和反映市场存在的各类问题,帮助航协有的放矢的做好代理人的日常监管工作。
5、 本次整治中,凡是有章不循、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销售代理企业,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并无法挽回的,一经查实,协会将取消其销售代理资质。对严重违法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整治结果将作为代理人(工作)委员会创建“迎奥运文明诚信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活动的评比条件之一。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各地区代表处要认真做出书面总结,由航协总部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上报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