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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诉携程侵权案一审败诉 引发连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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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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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继续升级发酵的“去携大战”再有新的进展。近日,去哪儿起诉携程旅行网名誉侵权一案,经北京海淀法院两次庭审后,一审判决全部驳回。尽管如此,两家公司的恩怨纠葛并未就此停歇。南都记者最新获悉,在携程与去哪儿随后披露给媒体的声明中,双方再度爆发“口水战”,不排除后续引发连环诉讼的可能。
一份报告引发矛盾升级
此案争执缘起去年3月,去哪儿网公开指责,携程公关部陆续向全国各大媒体发出《酒店团购藏猫腻团购客人成“二等公民”》等一系列文章,利用伪造的消费者案例,污蔑去哪儿网2011年初上线的团购频道产品及服务质量。今年5月11日,去哪儿网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上述文章侵害了去哪儿的名誉权,损害了去哪儿的团购业务,因此将携程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定携程侵犯名誉权,并要求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费用50万元。
不过,北京海淀法院判决书最终显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受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间有因果关系等事实断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定去哪儿主张携程侵犯其名誉,缺乏充分证据,因此对全部诉讼请求进行驳回。
在诉讼结果曝光后,携程发布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中援引业内专家的说法称,去哪儿近期一系列炒作行为,实际上是为上市铺路,但接连遭遇挫折。文中还引用了一份劲旅咨询与格兰斯路发布的《2012年中国在线机票价格监测分析报告》。该报告称,去哪儿网上低于公开运价10%的低价机票中,有九成属违规销售,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会造成不提供行程单/虚假行程单、无法签改退/签改退条件与规定不符、旅客被拒绝登机/要求补差价等隐患,且绝大部分事后无法维权或者维权困难。
据携程法务相关负责人透露,携程已掌握去哪儿网侵犯其酒店点评等著作权信息,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明确新一轮诉讼在即
对于携程的举动,去哪儿7月4日发布官方声明回应“由于证据不充分,此次法院驳回去哪儿网对携程的诉讼。去哪儿网将重新收集证据,对此案件进行上诉。此外,去哪儿网还将对于协助携程污蔑去哪儿网团购业务的相关联媒体的连带责任进行新一轮起诉。”
与此同时,去哪儿网还表示,已掌握充分证据证明由劲旅咨询与格兰斯路发布的《2012年中国在线机票价格监测分析报告》是受携程指使,报告中关于“去哪儿网上低于公开运价10%的低价机票中,有九成属违规销售,可能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描述严重影响去哪儿网的声誉。所谓的“专业跨国咨询公司”格兰斯路的真实身份是一家国外的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根本不具备中国在线旅游领域的研究能力。去哪儿网将对携程的这种恶劣诋毁事件提起新一轮法律诉讼。
此外,针对外界有关其团购业务的质疑,去哪儿网透露,公司2012年一季度团购收入与上年四季度相比实现近50%的增长。
对于这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不愿透露姓名的旅游业人士认为,这是佣金模式的携程与非佣金模式的去哪儿在供应商资源争夺中引发的矛盾所导致“两种模式虽然有侧重,但就目前情形来看,都给对方造成了竞争压力。”
(《南方都市报》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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