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点 回 顾
痴情老外机场等网友10
2013国际旅游岛空姐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
国际航协:2014年全
国航进行雪天应急演练 
也谈安全:安全是一种行
端午小长假济南机场运送
哈萨克斯坦国家航空租赁
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
美兰机场昨取消航班63
热烈庆祝海南省民用航空
截至17时 三亚凤凰机
党报评国足包机参赛:钱
越南机场被黑 1937
冯正霖在沪调研 听取各
更多>>
1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航新闻>>山西:民航事故分四级应急响应
山西:民航事故分四级应急响应
2010-03-18 
    17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山西省已经公布《山西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死亡40人及以上或民用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人及以上等情况,被列为Ⅰ级(特别重大)民用航空器事故,山西省将发布红色警报。

  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包括民航飞机、飞艇等。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民用航空器事故预警级被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在省内发生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时,省指挥部将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响应,并按程度发布红、橙、黄、蓝预警。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时,首要任务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立即组织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山西晚报记者岳威)

海南省民用航空运输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83号中国民航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70216
电话:0898- 66820006 66820007  传真:0898-66820007  管理员信箱:hata0898@163.com   琼ICP备08001154号